
岳塘新闻网9月20日讯(通讯员:张蕾)近日,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某等两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。
案情回放:2018年10月17日晚上,从外面散步回来的杨某与邻居郭某夫妻二人发生争吵和扭打,之后被周围的邻居拉开。杨某的孙子罗某听说奶奶头部被人打出血后,叫来了自己的表弟颜某一起到郭某家中,将郭某夫妇打伤,经鉴定,郭某夫妇均构成轻伤二级。案发后,被告人罗某、颜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赔偿郭某夫妇各项费用共计15.8万元,取得被害人谅解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被告人罗某、颜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该规定,两人有自首情节,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
检察官说法:俗话说“远亲不如近邻”,亲人之间还会偶有争吵,邻居之间发生摩擦也在所难免。发了矛盾纠纷后,可以自行调解解决,也可以请当地调解组织介入调解,万不可一时冲动,“先打赢了再说”,最终只能应了那句话——打赢了坐牢,打输了住院。
责编:admin
来源:岳塘新闻网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法华山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山市晴岚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昭潭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蔡蔡和大乔:返乡青年 逐梦“绿心”沃野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朱大可:深耕岳塘 开拓创新 成就电气“小巨人”
岳塘区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”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暨“活力湘潭 快乐走娃”活动启动
文旅新区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见“世外桃源”
我爱湘潭我的家|岳塘区:欢天喜地闹元宵
下载APP
分享到